乌兹别克斯坦新规:银行自动扣贷后需保留半薪余额,护住借款人“兜底”钱
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近日修订了一项编号为3030的法规,该法规主要规范商业银行与消费者在信贷及担保支付方面的关系。根据新规定,若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规定信贷或担保款项将从客户的银行卡账户中自动扣除,而客户未主动授权,银行必须在客户的所有卡片账户中保留相当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半数余额。这意味着,当银行自动扣除贷款本金时,客户的银行卡账户中必须保留法定最低限额的资金。 具体而言,自2026年9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被设定为13…

乌兹别克斯坦中央银行近日修订了一项编号为3030的法规,该法规主要规范商业银行与消费者在信贷及担保支付方面的关系。根据新规定,若银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规定信贷或担保款项将从客户的银行卡账户中自动扣除,而客户未主动授权,银行必须在客户的所有卡片账户中保留相当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半数余额。这意味着,当银行自动扣除贷款本金时,客户的银行卡账户中必须保留法定最低限额的资金。
具体而言,自2026年9月1日起,乌兹别克斯坦法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被设定为136万乌兹别克斯坦苏姆(约合人民币450元)。若在新规定生效前该金额没有发生变动,银行在未经授权自动扣除贷款还款后,客户银行卡账户中至少需保留68万乌兹别克斯坦苏姆(约合人民币225元)。中央银行董事会决定,该规定自官方宣布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即预计将于2027年1月10日正式实施。
回顾此前,乌兹别克斯坦关于银行卡资金无授权扣除的最低余额规定早在4月已经公布。当时Uzcard支付系统宣布,自4月15日起,金融机构在扣除贷款、分期付款、微贷款及其他债务时,银行卡账户中至少需保留基本月工资(BHM)的3倍,即123.6万乌兹别克斯坦苏姆(约合人民币410元)。此次新规将保护余额从3倍最低工资下调至最低工资的半数,旨在减轻自动扣款对借款人日常流动性的影响。